WTO之后,設計行業的資質管理與資格管理如何并軌,成了業內普遍關心的話題。市場準入制度在中國是各行各業都通用的管理體制,也是計劃經濟最明顯的特征之一。所以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與國際接軌,資質管理最終是要廢除的,但究竟這條路還有多長?WTO是有三年、五年的時間期限的,那到時候是不是會自動廢除?有一些小道消息在傳言資質管理制度會在近幾年內取消,到底是真是假?
我們可以試著來分析一下。在2000年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章第7條中明確規定"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2001年7月的建設部令《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出臺,是1980年開始實施勘察設計資質認證制度以來第三次的修訂版本,也是變化較大的一次,其主要目的按照當時的勘察設計司副司長王素卿的話說,是隨著我國設計體制改革的加快以及"入世"在即,勘察設計行業管理、企業經營模式、市場的運作都要進一步與國際接軌。這就充分說明了此項制度是充分考慮了WTO,是與國際接軌的,也就說明了它長期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雖然把設計單位分為甲、乙、丙級按其資質規定從事一定范圍內的項目設計,在一些設計院中有不滿之聲,因為這樣做人為地限制了設計單位的設計能力和水平,特別是同樣是一級注冊建筑師,在甲級設計院可以從事沒有限制的工程設計,而在乙級或者丙級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他可以就只能設計一些住宅之類的小型項目,這樣一段時間下來,兩者的業務水平必然會產生差距。盡管如此,國家為了對勘察設計隊伍進行總量控制,對單位的設計能力進行管理,而采取的措施。原來的資質是按等級比較多,分為四個等級,去年調整之后,與國際上通行的幾種模式相接軌,分為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項資質,在等級上除個別行業外,基本上只有甲、乙兩個級別,建筑工程還有丙級,可能一些偏遠地方可能還存在著丁級資質。上海市有關管理部門一直在考慮在近期內通過合并、升級、改為專業資質等幾種形式取消丙級,但在全國范圍內,建筑專業取消丙級的說法目前尚未聽說。至于甲、乙級資質,據權威人士說一、二十年內都不大可能會取消,WTO之后還要加強管理。
在國外比較多的是實行資格管理,中國取消資質管理的前提條件也應該是完善的資格管理制度的建立,但是從資格管理的角度來看,中國的注冊管理制度現在還只是起步階段,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已經開展了近10年,但并不能說已經很成熟,有關責任和義務還沒有完全落實,一些方面的管理和操作還存在問題。按我國勘察設計行業執業資格框架,注冊人員分為三大類,即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景觀設計師。而注冊工程師又分為17個專業,注冊結構工程師只是其中之一。根據計劃,巖土工程師的注冊工作今年內會啟動,其它的還要視情況,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由此看來,我們的資格管理制度的完善還有很長的路走。
一些建筑師和工程師個人總認為注冊制度實施的根本目的就是取得了注冊資格就可以自己開事務所,其實不然。在我國,個人的執業資格是和服務單位的資質管理相連的。雖然這樣做有諸多弊端,但這是根據中國的國情制定的,隨著市場的變化可能會改變。不過國也不是說實行資格管理就解決了一切問題,相反那又會帶來另外一些問題,比如惡性競爭,比如造成市場的混亂。目前實行資格管理,在對設計單位加強管理的同時也要加強資格管理,對注冊人員個人的責任與義務也要劃分清楚,逐漸把單位的責任與個人的責任聯系起來。誰簽字,誰蓋章誰就要負主要的責任,這才是與國際接軌。將來的從資質管理到資格管理的轉變,也可能是一種逐漸的過渡,比如,它也與WTO的條款沒有矛盾。而資格管理的接軌,事關"國民待遇",如果我們還未實行全行業的執業資格注冊制度,我們也不可能對進入我國市場的國外設計人員提出執業資格互認準入的要求。同時,我們的設計人員也不可能進入已建立個人執業制度的國家,如此說來,在五年內必須建立起全面的執業注冊制度卻是當務之急。(建筑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