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Implementation):考察成員對在上一輪貿易談判回合中所簽署的協議的履行。
總理事會(General Council):在部長會議召開期間以外的WTO執行機構,每2年換屆。
中期審議(Mid-term review):在新一輪談判期間舉辦的部長會議。
既定日程(Built-in agenda):在烏拉圭回合中達成的談判綱要,包括后來的農業與服務業。
反補貼措施(Countervailing measures ):一國為了抵消他國補貼某一行業產生的影響而采取的措施。
協商一致(合議)(Consensus):WTO決策的金色條例。盡管WTO各協議規定協商一致的可能性,但WTO成員們從不求助于投票表決。
單一承諾(Single undertaking):協議必須在成員對任何細節均已達成一致后才能決定的一個原則。全體成員須簽署每一輪回合所形成的協議。
條件交換(Trade-offs):允許在談判中交換減讓的單一承諾。如:一成員方在農業方面做出減讓,作為交換條件,另一方可以在視聽材料方面作出減讓。
反傾銷(Anti-dumping):實施關稅抵御不公平的低價。
非關稅壁壘(Non-tariff barriers):各種不屬于關稅的貿易障礙。
最惠國待遇條款(Most favoured nation clause):要求成員方不得以原產地和目的地為理由對其他不同的成員給予不平等的歧視性待遇的一個基本原則。
國民待遇(National preference):WTO又一個基本原則,規定進口產品不應遭受劣于本國產品所享受的優惠待遇。
爭端解決機構(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WTO中為解決一成員起訴另一成員而設的機體。
和平條款(Peace clause):爭端各方一致同意不將爭端訴諸爭端解決機構的期間
諸邊協議(Plurilateral accords):僅適用于一些明確堅持使用的成員的協議,與適用于WTO全體成員的多邊協議不同。
觀察員(Observers):大約有30個準備加入WTO的國家享有觀察員的身份,他們可以參加談判但沒能簽署協議。
貿易促進(Trade facilitation):進口與出口程序的簡化。
關稅高峰(Tariff peaks):一國請求對其認為特別敏感的產品使用叫高的關稅的做法。
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保護產品(尤其是視聽產品)的文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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